中新網江陰12月10日電 (孫權 徐建國)江陰市人民法院10日依法查處了一起旁聽人員嚴重違反法庭紀律的行為,旁聽人員吳某在該院濱江法庭旁聽時擅自錄音錄像,被法院責令具結悔過(刑法中的非刑罰處理方法之一,即責令免於刑事處罰的犯罪分子用書面方式,保證悔改。),同時,法院還依法對吳某作出罰款3000元的決定。
  據瞭解,吳某旁聽的是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庭審,其是被告人的舅舅。庭審現場,吳某未經法庭許可,就拿著手機擅自錄音、錄像,並拍攝了多張庭審照片。承辦法官發現後,立即休庭,並將相關情況彙報至相關領導。
  “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規定,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。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,可以予以訓誡,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、拘留。”江陰法院方面稱,鑒於吳某事後悔過態度較好,江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處罰決定。
  據悉,上述罰款決定作出後,案外人吳某積極配合,當庭繳納了罰款。(完)  (原標題:江陰男子法院旁聽擅自拍照被罰款3千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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